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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新能源电动车充电桩消防安全隐患

nabqq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10-17 13:47:0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83367
处理用时:6天2小时55分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农村自建房新能源电动车充电的问题,1.对于已经申请了南方电网批准安装的充电桩,电动车停放在家路旁边充电的,是否有什么规定或者文件要求符合什么消防规范。2.自己家离电动车有几条巷,家里电表已经批准安装充电桩,但是需要从家里预埋一条电线到大路(车停放的位置),为新能源电动车充电的,这种方式是否合规。3.新能源车充电的时候是否有什么规定,要求充电或者停放时,需要距离其他人住宅多远?
不需要电话回复,直接在线回答相关问题,谢谢
问政部门: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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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国家行业标准《GB/T 18487》以及市住建局《关于加强物业小区新能源电动汽车自用充电基础设施管理的通知》,原则上居民自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只能安装在自建房或地下车库车位红线范围内。按照南方电网的规定,对不同地址的用电,需分别报装用电。因此,您提出的预埋一条电线到大路边的充电方式既不符合规定,也存在线路破损漏电的安全风险。充电桩设置位置及汽车停放位置原则上应远离建筑物窗口,不能堵塞消防通道,若安装直流快充桩则必须与他人住宅距离超过20米。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如有相关问题,请电话咨询:2283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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