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收养子女无法随迁

用户UB3Kqt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10-18 09:36:4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83458
处理用时:7天3小时34分
原由:本人2015年在化州市长岐镇卫生院路边拾一女婴,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在寻找亲生父母期间长岐派出所让我暂为抚养,一直寻找无果。直至2022年因孩子需读书,长岐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私自收养无户口人员情况调查表、私自收养儿童血样送检情况表、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及在广东南方日报刊登寻亲公告)给予孩子上户并由化州市公安局长岐派出所开具证明书,也做了相关的公证书,以便孩子享受教育。
现因我夫妻双方户口已迁入东莞,上诉收养女婴户口无法随迁来莞,造成诸多不便。在系统预约中没有取得中华人民共合国收养登记证是可以选择收养公证书作为关系材料,但去到现场办理遭到拒绝,恳请相关领导给予帮助。
问政部门:公安局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户口迁移有关规定,“市外迁入——投靠父母”业务中“亲子关系材料”是指能反映血亲关系或拟制血亲关系的材料,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关系公证书》等。您于2024年8月申请办理“市外迁入——投靠父母”业务时,提交了一份由广东省化州市公证处出具的抚养事实公证书,并不是《事实收养公证书》,不符合办理条件,东莞市公安局因此作出审核不通过的处理。经电话联系,东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向您告知申办“市外迁入——投靠父母”业务审批不通过的原因,并建议您尽快到广东省化州市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如后续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三大队,联系电话:2248110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小辰子952720小时前
    好人一生平安,按照指引应该就可以顺利给孩子办理随迁了
    来自:东莞市
    回复
    0
    举报
加载更多内容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