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什么时候能解决医保报销问题?等纳税人解决吗?
本人在10月份进行试管移植手术,符合医保政策,但东莞市黄江镇医保局表示直接在医院申请即可报销,但我没有在医院申请门特定定点无法报销,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番禺院区医保办公室再次致电表示她们没有黄江医保接口,无法申请!要回东莞医保局报销!问就是尝试联网!医保局和医院说法互相矛盾,导致纳税人符合政策无法执行!请问医院的医保部门没有联网这些破事是要纳税人去落实联网吗?你们医保部门都是干什么吃的!列举那么多条款,就不能睁开眼看看,你们医保局和医院的说法互相矛盾互相推诿的吗?如果不想工作,就不要尸位素餐!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2024年8月30日印发的《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第四条“明确支付政策。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门诊医疗费用参照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予以保障,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参照住院标准执行”的规定,东莞市医保局印发《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府指导价的通知》、《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参保人可在具有相应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1家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选定医疗机构。确因病情需要到市外就医的,可在本省省会联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认定后在选定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因故未能直接结算,可在费用发生后两年内返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费用手工报销。您于10月21日15时23分、10月22日9时17分来电咨询我局,我局工作人员已告知您上述情况。对于您反映的辅助生殖报销问题,我局于2024年10月30日17时14分电话联系您,告知您可通过本人、代办或邮寄报销资料等途径提出手工报销业务申请。 此外,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制定的《关于延长〈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有效期的通知》第十条“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门特病种待遇认定……”的规定,广东省省会联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可按照就医地门特认定规则为东莞市参保人办理门特备案,不存在“没有黄江医保接口,无法申请”和“需要接入参保属地去审核”的情况。若本省省会联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无法办理认定,非异地备案参保人可在东莞市具备该病种服务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特备案。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黄江镇人社医保分局,电话:0769-87699333转4。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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