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调解原则
我想问的是甲乙双方有矛盾需要调解,甲方先用不道理行为引起事端,但这过程乙方实施了违法行为, 这种情况乙方需要付法律责任这是肯定的,但甲方要不要为他的不道理行为负责任?请告知。另外就是乙方停止了违法行为之后,甲方也向乙采取违法行为,是不是不管起因最初有违法行为的人就不被认同?还有的是调解的原则是什么?是为了双方还是为了赶紧下班抓住最初实施违法行为的人来吃哑巴亏就行?法不外乎人情,人情都讲不通的东西,为什么就两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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