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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调解原则

用户NEkzgz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10-24 23:45:0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84683
处理用时:3天0小时0分
我想问的是甲乙双方有矛盾需要调解,甲方先用不道理行为引起事端,但这过程乙方实施了违法行为, 这种情况乙方需要付法律责任这是肯定的,但甲方要不要为他的不道理行为负责任?请告知。另外就是乙方停止了违法行为之后,甲方也向乙采取违法行为,是不是不管起因最初有违法行为的人就不被认同?还有的是调解的原则是什么?是为了双方还是为了赶紧下班抓住最初实施违法行为的人来吃哑巴亏就行?法不外乎人情,人情都讲不通的东西,为什么就两把口?
问政部门: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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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详细了解您的案件情况才能给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建议您在工作日拨打“0769-22490148”,详细咨询值班律师;或者带上相关证据材料到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9号东莞市司法局一楼)或者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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