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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送,不回复,私自退件

9527哈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10-28 11:07:0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85280
处理用时:1天5小时10分
2024年10月20日开始,快递员多次以“因收件人名地址有误不详且电话无法接通”为由,不派送邮件。本人于2024年10月20日投诉饭EMS客服平台。但时至今天本人也没有收到任何东莞EMS客服的回复,并且私自完结了我的投诉,而且我也没有收到快递。于28日再次投诉,告知以赔付卖家,要我自行解决。《快递服务行业标准》中规定,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不得超过72时;同城快递延误时限为3日,国内异地快递为7日,国际快件为10日。当快件出现延误时,消费者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要求赔偿,信件丢失按服务费2倍赔偿,包裹原则上按照保价实价赔偿,没有买保价的包裹将按照具体服务资费的5倍进行赔偿。现要求赔偿本人的损失。
问政部门:邮政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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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部于10月29日已联系客户,已针对客户的反映的问题向客户解释清楚,并与客户协商处理好,客户已知悉。如有疑问,请联系邮政热线,联系电话:1118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东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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