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对面开网吧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12 此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文件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防止他们接触到不适宜的内容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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