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暴拉闸断电何时休?!东莞供电给群众正面回应和调查处理
东莞供电回复一句:地址在哪里。再没有下文,也不见有联系利益受损群众。群众已多次打给客服经理,难道真没有联系方式? 已过3个星期,广东电网东莞城区供电分局对于因自身鲁莽非法拉闸而导致群众损失严重,始终不理不问,毫无愧疚。这是严重侵犯损害群众的私人财产,破坏国企的形象,恳请上级部门彻查!10月9日早上,来到装修中的自建房,冰箱传出一股臭味,打开冰箱后,整个屋臭气熏天,引来邻居纷纷检查房子周边和下水道等。后经核实是城区供电擅自拉闸导致的。 联系了电表上的城区供电客户经理手机,承认擅自电闸。他给出的理由:1、房屋有几个月没交电费,就要拉闸。2、本人来过现场1次,见房屋没开门,也没找到屋主。 这样粗暴拉闸,造成群众严重的损失,城区供电负有严重责任。要回应几个问题:1、房屋是新入户的,还没入住,水、电两项均没办理用手机缴费,为何偏偏是城区供电擅自拉闸?而水务部门却没这样做。拉闸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客户经理声称来过现场1次,却始终拿不出证据,分明是在说谎。 3、城区供电声称几个月没交电费,为什么几个月都没来提醒?这是典型的失职行为。 4、国庆假期是万家团圆之时,城区供电为什么偏偏在假期前几天拉闸?房屋没人,且没在装修。 5、屋前有水务部门张贴管道改造告知,责任性强,服务到位。为什么城区供电要拉闸却却没张贴提醒告示? 6、拉闸停电要走严格的程序,城区供电为什么没走程序却狂妄随意拉闸? 7、事发3个星期,城区供电为什么如此蔑视群众切身利益? 8、财产受损群众主动与客户经理沟通多次,始终被敷衍。客户经理和城区供电始终没有向财产受损群众道歉,也没有任何介入处理。
尊敬的客户,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反映的赔偿问题我司非常重视。经调查核实,因您未按时缴纳电费,工作人员已多次催缴,执行欠费停电。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用户自身或者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停电及财产损失,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因用户或者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该用户或者第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请您谅解!如果您仍有疑问,可与当地的客户经理王炀13711928919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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