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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公正

平m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11-10 23:33:1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87704
处理用时:7天6小时59分
为什么对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时都会提前进行公示点位,抓拍违法的行为,而电动自行车就只有那么几个字启动电子监控设备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的?  公示呢?  抓拍地点呢?  远的省市就不说了,广州都公布165个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点位了,如果说民警通过翻查某一时间段监控查证的,不需要公示的,那可不可以麻烦民警叔叔帮忙把停在非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都拍下来,占用了非机动车道被逼无奈走了机动车道,却又无奈被电子监控抓拍到唉,可以的话顺便 出几期占用非机动车道的罚款宣传文章谢谢,毕竟路面上的监控都全覆盖了,非机动车遮挡了号牌普通监控人工都能识别  机动车应该不难取证吧
问政部门: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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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感谢您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条“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所以,交警部门在探索使用路面监控设备采集非机动车违法违规情况,以便规范路面非机动车行驶问题。交警部门也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机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欢迎市民使用“随手拍”小程序进行违法举报,或者日常发现有车辆违法违规问题拨打相应交警大队电话进行举报,各大队联系方式可在“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查询。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2024年11月18日14:45致电市民未接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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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公安部令第157号)第三章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记录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并无授权路面监控可以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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