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购房入户)
10月1日东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称,在东莞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户籍人员,已在东莞申报居住登记的,其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请入户; 请问该政策什么时候可以正式实施?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目前,我市正在研究制定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的政策,已于10月15日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下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制定程序要求,加快推进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政策落地。请您留意相关政策的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三大队,联系电话:2248110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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