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和东莞市教育局联合发布的东公【2024】923号文件
请问如何能获取东莞市公安局和东莞市教育局联合发布的东公【2024】923号文件全文? 该文件规定: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必须有家长义警参与护学工作。是否属实? 是否与相关法规抵触?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为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我局联同市教育局对强化校园安全工作制定了多项措施。其中,在“家警校”联动方面,我局建议市教育局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并未强制要求所有教师或学生家长参与护学工作。对于您咨询的东莞市公安局和东莞市教育局联合发布的东公〔2024〕923号文件,主要明确了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实地检查要求,并无“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必须有家长义警参与护学工作”的相关规定。下来,我局将与市教育局作进一步沟通,明确各项措施细节,如有疑问请联系业务咨询电话 0769-2305592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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