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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契税

wokobi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11-13 22:25:1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88263
处理用时:1天16小时45分
今天商品房第2套税契税有变化,请问第3套有变化吗?
问政部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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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二、目前,暂无针对家庭第三套住房的相关契税优惠,仍按3%征收契税。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进一步咨询。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东莞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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