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住户漏水导致无法住人
由本人位于东莞市石龙镇东发大街四巷楼层302号被楼上住户402号厨房厕所漏水导致家内滴水天花板掉落,楼层钢筋混凝土脱落腐蚀等危害住房安全,已向居委会居民小组告知,已报警,住建局反馈一切政府行政机关无法帮助受害居民,进一步向上级镇政府部门反馈,如无法帮助我将进一步让媒体公众部门反馈。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楼上住户漏水导致无法住人问题已收悉,经我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现回复如下:您反映的事发地址实际为东发大街四巷3号1单元302房。我局综合该栋楼宇房屋实际情况,于2024年11月13日对东发大街四巷3号1单元402房发送《房屋安全隐患告知书》,督促其自行加固处理。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房屋所有权人作为房屋第一安全责任人,应对存在安全问题的房屋进行维修加固,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因业主没有出资维修的意愿,目前暂未作出相应整治措施。早期社区已介入处理,多次与其联系但业主拒绝治理,建议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下一步,我局督促属地社区做好协调工作,争取早日解决以上反映的问题。如有新的进展,我们会及时与您沟通。如有疑问,请联系石龙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8611628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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