蛤地社区为啥可以给私车粘贴纸张和私自拖车
1.给私人粘贴洗不掉的牛皮纸!这是允许的嘛? 2.私自拖车(因为停车未交费?) 3.大新路和新南路可以随意停车收费吗? 收费却没有发票?收费的单位又是什么?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投诉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投诉事项后,我们于2024-11-21 17:13:20电话与您取得联系,您的电话处于停机状态,无法取得联系,就此情况与市民对诉求进行了解答:社区内部道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村集体,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0〕19号)第六点规定“强化用地供应和保障支持。鼓励城中村实施物业管理模式,加强村内停车管理。”,村(社区)内部公共道路,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村社区集体组织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实行村民自治,依法对所属的集体所有土地、公共道路等进行盘活利用,规划建设停车设施,加强停车规范管理。 另一方面,依据东交202226号文件:关于印发《东莞市村社区停车规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东交2022163号文件:关于印发《东莞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积极落实“美丽乡村”建设和市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要求,以实现停车管理秩序井然为目的,蛤地社区已于2024年5月1日起依法对辖区自行建设及管理的村内道路大新路及新南路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泊位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临车泊位收费标准根据东发改2019468号文件道路两侧边灯杆上有收费标价牌 市民提及的大新路为我社区主干道,亦是我社区商业街。由于该路段房屋聚集,临街商铺、居住人口比较多,停车需求大。经核查市民车辆违规停放,阻碍来往车辆、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社区停车管理中心为了有效规范管理乱停乱放现象,只能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管理及巡逻,未按要求停放的的车辆,工作人员均会在车窗上粘贴《车辆违停警告单》,提醒车主依规停放车辆,文明停车! 另市民对拖车有异议的问题,为盘活增强道路公共资源的利用,社区停车管理中心近期将陆续对有欠费的车辆粘贴《车辆欠费通知单》告知车主欠费情况,对欠费仍不处理的车辆社区停车管理中心会将车辆拖至附近停车场,望市民能遵守社区停车管理中心的管理规定及时到社区停车管理中心处理欠费事宜。或建议市民停放周边停车场或购买临时泊位月租{100元/辆,管辖范内临时泊位不含固定月租泊位,无固定泊位。市民提到停车费发票问题,停车费可以开发票,发票抬头:东莞市南城蛤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您反映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如有疑问,请联系蛤地社区或蛤地停车管理中心,联系电话:22405151/2240990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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