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中惠熙元物业不作为
1、业委会发函退场他不认,还说业委会是无效组织, 2、业委会发函让他公示公共收益他不公示 3、业委会公示新物业服务合同,他跳出来说无效。 真把小区当他自己家了,业主投票都是摆设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2024年11月21日,中惠松湖城(二区)业主委员会和万科物业已就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事项与寮步镇房地产管理所联系沟通,待资料完善后提出申请。关于共有收益的公示问题,根据物业提供的照片,物业已于2024年10月14日在小区公告栏进行公示。如有疑问,请联系寮步镇房地产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281389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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