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学招标公告不符合要求
尊敬的东莞市教育局及相关管理部门: 在各学校的研学招标公告中,发现了一些不符合《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试行)》的问题。 1.东莞市南城阳光第七小学公众号的2024年秋季学期研学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注册地为东莞市。注册资金和注册地限制了投标单位,设置这一条件是不合理的,这违反了公开透明的原则,剥夺了其他承办机构的公平竞争机会。 2.东莞市万江第二小学公众号的2024年秋季学期研学招标,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研学旅行”的旅行社或有资质的研学实践基地(营地)。按照最新营业执照工商办理办理要求,并没有“研学旅行”的内容可选;研学招标要求指明需要经营范围有“研学旅行”资质机构,教育局等11部文件没有要求接待研学活动机构需要经营范围有“研学旅行”,怀疑是不是有指向性,这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 此外,以上两家学校这种做法也不利于确保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质量和安全。通过公开招标和竞争性选择,可以确保学校选择的承办机构具备必要的资质和能力,能够为学生提供高质量、安全的研学体验。而南城阳光七小和万江二小的做法可能导致未能充分评估和选择最适合的承办机构。 请求教育局能够对研学实践活动进行审查,并确保所有活动都严格遵守《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试行)》的规定,以确保学生的安全和教育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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