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立摩托车禁行标志
1.南城交警在宏远路即107国道上,擅自对单一机动车进行禁止通行; 2.道交法39条只是临时措施,该标志树立有永久禁止之意,同时也没有提前向社会通告限制通行原因、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3.树立依据缺乏和立标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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