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建房报建相邻需保持间距1米的问题咨询
尊敬的住建局领导: 关于东莞市农民安居房报建审批工作流程(东农房联宗[2020]3号),其中东莞市农民安居房设计若干注意事项第五条”保持适当间距“,要求农房之间宜保持1米以上间距,以满足通风、采光、设备安装与检修等需要。对此我有个问题需要领导解答,本人是东莞市桥头镇某村村民,家中4人目前有一间宽4.12米,长12米的简易瓦房,左右方与邻居并墙,人均住房面积达不到要求,目前正在进行宅基地用地补办,未来准备报建;请问按照农民安居房的设计条例,如左右向内缩1米的情况,面宽仅有2米,如何建房。是否必须向内缩一米才能报建,有没有建设性的解决办法,保障人民的利益。希望领导可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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