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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微信用eAmUw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11-21 10:06:0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89693
处理用时:4小时27分
员工11号收到仲裁书,公司不签,仲裁庭也不处理,已打电话跟催两次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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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 不受理事项:(二)依法应当通过或者已进入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法定途径的事项。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由于已进入仲裁,建议您向法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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