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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饲养鹦鹉咨询

陈小粒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5-01-18 15:59:1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99291
处理用时:3天0小时35分
请问购买河南试点带标识的金太阳鹦鹉是否能在东莞当作合法宠物饲养?
问政部门: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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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来源于河南省内合法养殖场且带有“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卡以及有与之唯一对应脚环的太阳锥尾鹦鹉(俗名:金太阳、小太阳),可以作为宠物饲养,但仅限于观赏,不得私自繁育出售。
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林业局,联系电话:0769-2223479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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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论

  • 陈小粒01-20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回复:1先生女士:您好!来信收悉。您所咨询的金太阳鹦鹉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物种,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对于经依法审批,取得“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的鹦鹉,可视为具有合法来源,其人工繁育须按规定办理相应许可。个人可以购买属于人工繁育、合法来源且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的鹦鹉,仅限宠物观赏,如出售、利用需另行审批。感谢您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您的来信。”所以作为宠物观赏是可以的。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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