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宅基地补办事项
我是从市官方网站了解到宅基地补办的政策, 根据该政策的描述,2019年12月31日之前未经批准占用宅基地建成农房是符合补办宅基地范畴的,但之前已多次咨询镇区有关部门:农林水务及自然资源局,得到的答复为:1999年后建成的,要先申请用地指标,再做农转报批后受理。但同时又补充了,目前没有用地指标可申请,而且东莞目前为止还没一例成功做过农转的。 因此,想请相关部门解答一下, 1999年~2019年翻建的房屋,原则上是否可办理补办,用地指标和农转分别具体指的是?需要去什么部门办理。感谢。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现如今补办证办法,只针对1987年前未办证的宅基地进行补办,建成后改建重建的或空地的,不符合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需求。 承办单位:东莞市黄江镇农林水务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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