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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什么时候才能针对空置房减免物业费出台政策

用户uRabuV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3-06 15:37:2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05041
处理用时:6天1小时26分
老百姓收入减少,物业公司收入一分不少。尤其空置房,到底物业公司提供了什么服务,而跟入住的住户一个收费标准,为什么东莞不能跟上全国的步伐,尽快针对空置住宅出台减免物业费的政策,这是惠民的好政策啊!
问政部门: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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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来信人:
你好!感谢你对物价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粤价〔2010〕1号)的有关规定,物业买受人应当在建设单位交付物业后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括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明确约定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和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因此,业主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至于“降低空置商品房的物业缴费”的建议,我局已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
此复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2日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山水相逢03-07
    没有利润的服务。。。。。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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