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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对 编号:504548 的答覆一派胡言

用户7LBLdW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3-20 14:59:2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08608
处理用时:14天2小时47分
在上一个投诉中(编号:504548)
我问的是“维多利小区平台的外墙谁是受益方?”
 而东莞市官方的答覆是:“经了解,该物业服务企业已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按季度在物业小区公告栏内公示公共收益,公共收益内容业主均可查看。市民反映的广告牌在房地产开发商规划建设后,已存在,由房地产开发商出租给相关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并未收取该位置的任何广告费。如有疑问,可向房管所反映。联系电话:8771912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一、我并没有提到维多利的物业,房管所为何这么多文字帮它摘出来?且,我住了10多年也从来没见这个公告在哪?更不用讲具体的细项如何?有几个业主知道?
二、答覆提到“广告牌在房地产开发商规划建设后,已存在,由房地产开发商出租给相关企业”是否说明这些广告牌是房地产开发商做的,且收租的?哪请问:这些广告牌,这些大烟窗,是否有政府部门的正规审批手续?如果有,请公示!
问政部门:樟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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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了解,该物业服务企业已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按季度在物业小区公告栏内公示公共收益,公共收益内容业主均可查看。市民反映的广告牌在房地产开发商规划建设时已存在,由房地产开发商出租给相关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并未收取该位置的任何广告费,该处广告墙属于维多利商业广场,建议业主市民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看小区规划建设图纸,详细可通过规划建设图了解。如有疑问,可向房管所反映。联系电话:8771912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我要说两句

2参与

1评论

  • 微信用Sxyz703-20
    从未看到有“按季度在物业小区公告栏内公示公共收益”这个公示,并且小区外墙属于业主共有,无论开发商还是物业都无权私下决定租用给任何一方!我做为维多利业主从未收到相关文件。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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