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对 编号:504548 的答覆一派胡言
在上一个投诉中(编号:504548) 我问的是“维多利小区平台的外墙谁是受益方?” 而东莞市官方的答覆是:“经了解,该物业服务企业已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按季度在物业小区公告栏内公示公共收益,公共收益内容业主均可查看。市民反映的广告牌在房地产开发商规划建设后,已存在,由房地产开发商出租给相关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并未收取该位置的任何广告费。如有疑问,可向房管所反映。联系电话:8771912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一、我并没有提到维多利的物业,房管所为何这么多文字帮它摘出来?且,我住了10多年也从来没见这个公告在哪?更不用讲具体的细项如何?有几个业主知道? 二、答覆提到“广告牌在房地产开发商规划建设后,已存在,由房地产开发商出租给相关企业”是否说明这些广告牌是房地产开发商做的,且收租的?哪请问:这些广告牌,这些大烟窗,是否有政府部门的正规审批手续?如果有,请公示!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了解,该物业服务企业已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按季度在物业小区公告栏内公示公共收益,公共收益内容业主均可查看。市民反映的广告牌在房地产开发商规划建设时已存在,由房地产开发商出租给相关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并未收取该位置的任何广告费,该处广告墙属于维多利商业广场,建议业主市民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看小区规划建设图纸,详细可通过规划建设图了解。如有疑问,可向房管所反映。联系电话:8771912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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