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房产换购退个税事宜

李外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3-20 16:05:3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08641
处理用时:7天23小时7分
关于“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公告,宣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将实施一项针对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并且延续至2025年底。
    疫情后的行业不景气,工作不稳定,裁员降薪比比皆是,加上换购后房产贬值,近些年存量房利率降低了很多,给居民真真实实的减负,建议相关部门考虑实际现状,能否将“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日期扩大一些,譬如从2022年1月1日,2021年1月1日.起。
问政部门:税务局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有关建议延续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感谢您对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提出的建议,该政策的制定主要基于宏观经济调控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考虑,旨在精准支持特定阶段的换购住房需求,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您的建议我们会向上级部门反映,如您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致电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5年3月28日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