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政府、房管所行政不作为
我是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大运城邦一区(一二三期)业主,近期我们小区进行首届业委会选举投票,但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房管所在此投票过程中不作为,具体如下:1)选举遭到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东莞市奕晨物业有限公司的恶意阻挠或干扰,如:恶意大面积篡改业主手机号码,部分楼栋窜率达30%或以上,导致筹委会及志愿者无法及时联系到业主,凤岗房管所未及时予以纠正;2)未依法按照业主申请,要求东莞益田奥城房地产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证明其专有部分面积,强行将业主共同所有的“长达14年未能办产权且未交房屋维修专项基金”的1,282个地下车位和商铺面积共计19,262平方米归于开发商专有面积;3)东莞市住建局投票系统出现异常缓慢,甚至频繁瘫痪,部分外地业主多次网上未能成功,我们申请延期投票被不合理且粗暴驳回。为此,我实名投诉凤岗镇政府,房管所行政不作为,并请人民政府为我们5000多户居民的福祉,为小区近三万居民拥有合法的业主委员会主持公道!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2025-4-7对诉求进行办理。经我镇房地产管理所了解情况,一、镇房管所已于2025年1月14日发出《回复函》,并于2025年1月24日向筹备组业主代表发出《告知函》,就相关情况进行了回复。根据《东莞市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业主清册由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人提供,内容应包含业主名称、物业位置和建筑面积。目前,物业提供的业主清册符合上述的规定。为进一步推进筹备工作,2024年12月30日,凤岗镇房管所、公共服务办、凤岗社区组织筹备组业主代表前往大运城邦物业管理处,现场核对小区业主信息(包括电话号码)。后续,筹备组业主代表多次前往物业管理处要求补充核对业主信息,物业服务企业均予以配合。二、镇房管所已于2025年1月24日向筹备组业主代表发出《告知函》回复此问题。同时依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大运城邦一区一、二、三期地下室部分车位开发商已办理了《东莞市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书》,属于可出售并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车位,属开发商自持可售车位属其专用部分,该部分面积应计入总投票面积。 三、镇房管所已于2025年1月14日发出《回复函》,并于2025年1月24日向筹备组业主代表发出《告知函》回复相关情况。东莞市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电子投票系统(以下简称“投票系统”)与东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部分业务数据共享同一数据库。2024年年底,市住建局开展维修资金年度结息工作,致使投票系统服务器负荷过重,出现网络卡顿现象。发现问题后,市住建局迅速组织系统维护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及时恢复投票系统正常运行。在此期间,镇房管所也倡导正在投票的物业小区业主错峰投票,以避免网络堵塞。四、镇房管所已于2025年1月14日发出《回复函》,并于2025年1月24日向筹备组业主代表发出《告知函》回复相关情况。投票系统网络卡顿属于短时、偶发故障,而大运城邦一区业委会选举投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不会受到实质性影响。此次业委会选举投票已开展一个月,时间相对充裕。关于业主反馈延期投票事宜,经研究,认为延期依据不成立。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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