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性的贴强力贴
1、溪头大塘停车场路边停车位,并未堵塞消防通道,人行通道,主驾玻璃窗被不明主体贴上强力胶贴,全覆盖主驾驶窗口。 2、我想请问的是,不管有没有违停,没有通知我挪走车,直接破坏性的贴上强力胶?东莞的执法部门现在是如果粗暴执法的?还是东莞的执法部门有权进行破坏性的执法?这还是一个超一线城市?还有文明可言? 3、如果我急着用车,因整个驾驶窗口被遮挡,出现事故,人伤?谁来负这个责任?交警部门吗?还是政府部门? 4、贴纸上没有标注执行主体,没有任何明确信息可以让我们知道,这是哪个部门执法?还是说,是个人都可以随便进行破坏性的行为?不违法? 5、我是遇到过的,有部门不法商贩,住户,为了在自己门前的马路上公共停车位占住,别人停了,就往别人的车上贴上恶心的车贴,因为没有主体信息,都不知道谁搞的鬼,然后混水摸鱼来获的利益,这难道不是政府部门的不作为,纵容他们的行为吗? 6、如果不明确主体,也不进行警告通知,就进行破坏性动作,这是否合法?这是否是执法部门的懒政而进行的粗暴、恶心的行为?各大文明城市都在努力的铲除牛皮癣,而东莞这个文明的城市却是政府部门在不断的增加牛皮癣而洋洋得意。可笑,可悲 7、我不需要贴我的车的人干什么,只是提醒政府部门,现在是信息社会,一点瑕疵,将会将这个文明的城市拉入深渊,各位执政的大佬们,关注一下民生吧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溪头社区城管办相关工作人员查看工作记录,不排除有村民冒充我办工作人员自行对该车辆进行乱张贴。我办秉持出现堵塞路口或者停放在消防黄格线、人行通道斑马线的车辆,都会进行贴条提醒的原则。如有疑问,请联系溪头社区,联系电话:8559241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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