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城堑头花街18小区物业拒不配合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投诉及整改要求
本人系花街18小区业主,通过正常手续购买依法取得小区车位使用权。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本人于2024年9月购置新能源汽车,需在自有车位安装充电桩。然而,自2024年9月开始向花街物业提出安装申请以来,物业首先以“电力负荷不足”,需各业主集资扩容为理由拒绝为业主申请充电桩申请事宜,后本人致电东莞供电局核查该小区电力负荷情况,东莞供电局反馈该小区电力负荷情况目前仍足以安装100多台7KW交流电小车慢充充电桩。反馈信息后该小区物业经理电话反馈称无法协助办理,主要原因有存在“安全隐患”,需当地相关消防部门同意、“需业主大会表决”、以及花街物业的再上一级东城物业领导不同意为业主办理等理由多次拒绝出具同意安装证明,本人多次与花街物业沟通,但花街物业屡次将皮球踢到各上级部门,导致充电桩安装流程无法推进,并称物业领导说可随时走法律途径状告物业。根据当地供电局指示,业主向当地申请办理充电桩申请材料其中包括物业出具的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物业的载体就是在供电局部门提供的模版上盖章,模板上并没提及安全责任需由物业承担,如充电设备出现问题,并不需要物业承担仁和责任,是由生产企业承担。因此在本人均满足安装充电桩的条件下,该小区又有足够的电容容纳新装充电桩的情况下,恳请相关部门(消防部门、房管部门、住建部门、供电部门等)为花街小区业解决安装充电桩问题,另虽然知道东城物业早东莞本土背景很大,但也不至于把他们管辖范围内业主多次提出需求置之不理,沟通来沟通去都找不到关键人处理事情,尽把皮球有多远提多远,这种店大欺客,没有担当的行为,政府是否也要为广大市民出一份力?最后再次恳求相关部门能为小小市民出一份力,做下实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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