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
领导好 我未成年时因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按照相关条例 应当封存 现在没有落实 导致现在找不到工作 生活都成了问题 联系了相关部门 法院 检察院 派出所 都相互说找另一个部门 以下是上次相关派出所回复的信息 尊敬的市民,您好!【工单编号】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长安部门核实,根据《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生效后,应当将刑事裁判文书、《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及时送达被告人,并同时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收到上述文书后应当在三日内统筹相关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涉案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整体封存。由于分局没收到《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建议市民向人民法院了解相关情况。如有疑问,可再次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热线的支持!-东莞政务短信 再次联系了法院 也说要找到要联系公安部门的相关人员 我打电话到派出所 派出所也没有给我说找谁 就说他这里不管这些 希望能解决我的问题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查,我们于2025年3月28日9时39分回访市民了解情况,其称自己因故意伤害被判刑一年二个月,当时未成年。现因犯罪前科问题导致外卖平台以及跑车平台全部被封禁驳回。关于其提出的未成年犯罪判处一年二个月应当封存的情况,民警建议其向司法部门咨询。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厦岗派出所,电话:0769-855445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 本次诉求您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 不受理事项:(七)正在办理或者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重复提出同一诉求事项(含承办单位认定终结办理的事项),告知诉求人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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