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户口迁移材料
东莞市离职人员的户口迁移,简化需要挂靠在社区集体户离职人员的材料 1、当前户政数据完善,特别是因工作迁入东莞集体户的人员,东莞市户政数据是否已有存档? 2、户政数据与信息充分的前提下,离职人员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应简化为户口本本人页与身证份,对于原辞职单位的集体户首页不应作强制要求,不应该转嫁材料难度给普通人。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4月17日上午10时许东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电话您,您告知工作人员因离职暂未有工作单位,需要申请将户口从公司集体户迁移至新型社区集体户,工作人员告知您办理该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流程,您表示明白。同时您建议以上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之一“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修改为“迁入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便申请人明确需要提供的材料,感谢您的宝贵意见,我们将会进一步优化该情形的设置。后续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三大队,联系电话:2248110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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