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四高级中学强迫生活老师上夜班没夜班费
本人是东莞市第四高级中学一名生活老师,贵校强迫所有的生活老师在学校住宿,管理宿舍学生安全问题等,强迫生活老师多年在宿舍住宿,晚上11:40分下班后如有外出或者回家睡觉必须要到上级请假,没有请假视为脱岗处理,对生活老师本月扣绩效还有记过处理,两次记过学校就可以把你辞退,说重大问题!已经违反劳动合同的上班时间,在校上班达到14个多小时,足足超出6个多小时,对上述问题本人需求贵校把我们生活老师下班后强迫要求住校的加班费补回来。
尊敬的市民: 您好!来件已收悉,感谢您对东莞教育的支持,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收到上述反映后,东莞市第四高级中学立即开展自查。生活老师入职前学校已表明生活老师岗位要求以及薪资待遇,在双方自愿的情况签订劳动合同;要求生活老师下班后住学生宿舍的值班休息室是为了应对学生生病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晚上11:40下班后,生活老师送学生到医院就诊和送请假学生出校门等占用生活老师休息时间的情况,学校均给予一定的补贴。 我局同时要求学校认真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不断加强、优化后勤事务管理。如有疑问,可以联系学校办公室(电话:8812162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东莞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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