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困难
新政不合理,2月28日出台,3月1日一刀切,缓冲的时间都没有,连宣传都少的可怜,上一年出台的公积金可抵首付的政策宣传到时沸沸扬扬,引得民众就想去买房,好啦,现在买了,发先根本提不出来。新政后,余额只能对冲,无法提取,广州、深圳亦可提取,而东莞没有办法提取,希望这个政策可以更为人性化”。而且想问问公积金中心,之前你们回应会扩大范围至一手房和二手房的提取范围,那这个政策出台后会包括我们现在被卡死的民众吗?如果不包括,那我们将是你们政策不合理的牺牲品。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政策修订需要按照相应的修订程序,我中心在官网做了新政的征求意见。公积金提取政策并不约束购房和贷款购房,它是一种“事后行为”,是由申请人在购房和贷款购房后自愿选择提不提取公积金,并与购房和贷款行为发生时间没有关联。因此在新政执行前已建立还贷提取有效档案继续申请提取的,适用原提取相关规定。 我中心于2024年11月11日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了《关于征求《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24年12月26日在官网有发布了《关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说明》,新政策的实施均广泛征求市民的意见确定的,商业贷款还贷申请提取是采用报销模式,根据申请人实际还款额提取公积金额度。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办理公积金业务。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1234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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