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土地证过户缴税不合理

chq1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6-19 18:03:2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24131
处理用时:13天6小时42分
本人于3月份咨询土地证过户税费,当时长安镇税局告知按几百一平缴税。因土地过户需要测量,测量完去缴税时,工作人员称政策调整,变成3411元一平计算,称是全广东省统一修改,并且近期不会再修改,结果5月份办理完后,6月份得知政策又调整至1400元一平,电话跟长安税局沟通时,咨询可否退税,工作人员态度散漫,不认可需求,说可以去投诉。
     不动产交易税费,相关费率竟然可以半年不到改变3次,而且无法在相关网站上查阅税费费率和改变依据,希望相关领导可以去理解群众需求,保障群众权益,提供退税渠道。
问政部门:税务局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有关房产交易税费问题的服务投诉事项已收悉。对于您投诉的事项,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房产计税价格问题,根据财税〔2010〕105号等文件要求,我分局严格按照系统评估价和交易价格“孰高原则”执行。您5月23日申报时,系统根据房屋实际情况评估为3385.71元/平方米,且前台已按流程打印申报表由您确认签字。
关于计税价格,系统基准价会根据市场波动定期调整,但您申报时适用的评估价已通过合法程序确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计税价格一经确认且无重大政策调整,税款不予退还。建议您在后续交易中提前关注市场动态及政策调整。经与您联系,我们已向您详细解释相关情况。感谢您对东莞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长安税务分局
2025年7月3日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