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银行随意对客户储蓄卡限额
本人持有东莞银行储蓄卡(尾号6826),长期正常用于个人消费、转账及信用卡还款。622本人收到东莞银行短信通知(内容见附件),打人工客服说要求提供三个月内的其他银行流水等材料方可解除,银行做法是否违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未提前告知限额政策,剥夺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第9条要求提供无关财务信息(如他行流水),构成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同时还违反《商业银行法》第5条银行单方限额未基于本人账户实际风险(无异常交易记录),侵犯“存款自由”原则。银行防范电诈有必要,但是对这种“一刀切”限额条款等极端措施表示不满。 诉求:立即解除不合理限额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我行已有专人跟进,并于2025年6月23日致电联系您沟通解释,我行已于6月23日将您账户非柜面交易日限额调整至20000元,您表示接受。如您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东莞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联系电话:0769-22865884。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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