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桶安放地方设置不当,导致火灾事故,要求合理处置和赔偿
我是东莞市莞城区东正社区河塘朗新区2巷14号的屋主,有关部门在房子门口附近不恰当放置垃圾桶。9月6日早上导致垃圾桶焚烧发生火灾,把房子门口的电线全部烧毁,墙体也严重熏黑,也有租客的两台电动车被烧毁。相关公安和消防人员也说明了是这个垃圾桶焚烧引起,这个垃圾桶放置的问题以前多次投诉不合理,有关部门又不重视,终于导致火灾,要求合理的处置和赔偿。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莞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现场核实,该处的生活垃圾收集桶一直作为附近的生活垃圾收集使用,不是新增的点位。垃极桶不存在自燃现象,由于事发时正值中元节前后,可能是群众祭祀火种导致,建议报警处理。另外,对于赔偿问题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全国法律服务热线12348。 莞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已于9月11日通过电话向您反馈相关情况。若您有其它疑问,可致电莞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环卫办22320435进行咨询。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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