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涌派出所不作为,不为群众解决问题
本人在4月份在广州新华学院的博雅招生办与广州新华学院一位在职姓郭的老师签订一份自主招生的合同协议,并缴纳了相关的费用5.3万,结果自主招生这件事没办成,按照协议该老师要退回相关的费用,但该老师微信不回,电话不接,态度嚣张。本人于9月3号到当地麻涌派出所报案,当时派出所口头对我说是纠纷问题不予立案,叫我找相关的学校解决,我经与广州新华学院及另外一个公司的负责人核实,发现该姓郭的老师存在诈骗行为,基于事情的严重性,我们三方一起到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仍作为纠纷问题不予立案,我当时是希望派出所协助把合同的当事人传叫到派出所与我面对面解决退款问题,现在派出所没有把当事人叫到派出所,就直接叫我起诉,这不是助纣诈骗分子更嚣张的骗取群众的辛苦钱吗?我想问一问警察同志,你们的工作范围是什么?工作职责是什么?是不是要我这里***了?你们才会出来管一管,什么都直接起诉,那还要你们警察来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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