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2345热线的回复,关于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应该找哪个政府部门处理?
政府您好! 我于2025年8月28号在阳光问政上的咨询(编号535151),12345政府热线就相关情况回复:“经核实附件内容,您通过热线小程序咨询的补缴社保年限问题,回复内容无误”。12345热线小程序回复:符合补缴条件,但单位不愿意补缴的,可向社保监察部门提出投诉,由社保部门责令单位进行补缴。具体流程可点击下方文字查看: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中明确指出了社保补缴的起始时间、基数及滞纳金的核定:“《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劳资纠纷重点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189号) 第五条用人单位申请为职工补缴应参保未参保工作时间的养老保险费的,补缴年限的起始时间最早不超过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 第六条用人单位为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时段对应期间职工本人工资申报缴费工资基数,按对应时段当地缴费比例和基数的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第七条强调了用人单位主动补缴和经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补缴单位欠缴的养老保险费的滞纳金的不同核定标准”。 请问政府,根据12345热线小程序的回复,关于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劳动者应该找哪个政府部门处理?在12345热线小程序上的咨询(附图片)。12345热线的回复(附图片)。
有关您反映的问题,需补充{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单位具体名称,具体地址},以便部门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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