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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粤S牌照的摩托机动车能否在城市道路行驶

春之蕾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5-09-12 18:26:5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38232
处理用时:3天21小时58分
请问,东莞市的禁摩政策是否还实行?
近两三年经常出现非粤S(如粤L)牌照的摩托车行驶在厚街镇的道路(非省道、非国道)上,车速快且在车流中不断穿梭,看上去十分危险。如果禁摩政策还实行的话,可否对这些摩托车进行管理?谢谢!
问政部门: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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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维护我市道路治安和交通秩序,减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畅通,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004年8月,东莞市政府发布了《限制非粤S号牌摩托车在我市道路行驶的通告》(东府〔2004〕171号),其中规定禁止非粤S号牌摩托车进入市区(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和各镇中心区,在我市辖区的107国道(G107)、广下线(S120)、东深线(S358)等国道、省道过境通行除外;2007年7月,东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限制摩托车在我市部分区域路段行驶的通告》(东府〔2007〕75号)规定,2007年9月1日起,每天9:00-16:00,20:00-次日4:00禁止摩托车在市区环城路范围内(环城路-莞穗大道-万高路-沿江路-环城路范围以内区域)的道路行驶,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天禁止摩托车在市区环城路范围内行驶,经批准的公务用车除外。具体的限行区域您可以登录东莞市政府的门户网站(http://www.dg.gov.cn/)进行查询。交警部门将认真考虑您的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各种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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