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问题
东莞茶山增步沙墩在9.月8号退休群众收到一笔518.23元,说是桑茶快速征地补偿款,但未到退休的群众并没有,咨询后说未到退休年纪的群众将此笔518.23元放到个人的养老保险帐户上,等到了退休年纪就可用,请问这合乎逻辑吗?到时候谁还记得这笔收入?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茶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于2025年9月16日9:00已电话联系您,但您电话无人接听,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为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将征地社保费一次性划入,待其领取养老待遇时按照国家有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办理。被征地农民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为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将征地社保费一次性划入,与其今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的个人账户合并计算,或与其今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行制度衔接。被征地农民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将征地社保费一次性支付本人。被征地农民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将征地社保费一次性划入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重新核定个人账户养老金,从次月起按新标准发放。如有疑问,请联系茶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联系电话:0769-8186137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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