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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江第三中学未经家长同意私自采血检查

独舞天涯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10-15 14:13:0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44581
处理用时:7天3小时30分
2025年10月14号万江三中在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对学生进行采血检查。现有几点疑问望解答。
什么机构才有资格验血,且为什么要验血?血样被什么机构收集管理?能否保证血型血样等不外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学校要求学生验血,必须建立在学生或其监护人自愿的基础之上,并且要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学校有责任向学生和家长清晰说明验血的目的、意义以及潜在风险,取得他们明确的同意。
问政部门: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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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2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市教育局进一步规范东莞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管理。综合考量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承担能力,以学校就近体检为根本原则,对各有关医疗机构承担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任务数量进行统一规划与分配,万江街道中小学统一由万江医院承担学生体检工作。依据《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生健康管理实际需求,统一规范中小学生体检项目。体检项目包括形态指标检查、内科检查、外科检查、耳鼻喉科检查、眼科检查、口腔科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等项目。对于学校在体检工作中与家长沟通不到位,我中心将做进一步核实工作落实情况,后续我们也将加大对学校关于学生体检工作的督导力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万江教育管理中心邓老师,联系电话:2329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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