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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人员未经同意随意在私人住宅张贴警示语

1163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5-11-14 10:58:1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50575
处理用时:5天4小时19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表明,住宅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私人领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或干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因此,在私人住宅张贴公告,如果未经住宅主人同意,可能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

如果张贴公告的行为是经过住宅主人同意的,或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法院公告送达),则不构成违法。

如果未经住宅主人同意,擅自在私人住宅内部或外部(如门上、墙上)张贴公告,且该行为干扰了住宅的安宁或侵犯了隐私权,则可能构成违法。

山和村委会人员在没有执法权的情况下未取得屋主的知情权,随意张贴警示语在村民私人住宅墙面上,严重侵犯屋主隐私权!
问政部门: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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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雅堤新村存在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问题。我村在11月14日联合桥头镇消防大队进行检查,经消防大队指导意见,在雅堤新村全域范围内的划定有消防通道的巷道明显位置处张贴“消防车通道禁止占用”温馨提示贴纸,提升广大群众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的意识,引导其规范停车。由于您提出的张贴问题,我村在11月14日11:48联系您确认后安排人员进行消除处理,并在11月17日16:19经您确认已处理好。如有疑问,请联系桥头镇山和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83423008、1812293893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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