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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破坏生态环境、公然包庇企业行为之二

新莞人fh123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5-12-29 09:55:3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59838
处理用时:8天3小时49分
一、背景:
1.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东莞市中堂镇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不力 节能管理问题突出”中关于东莞市双洲纸业有限公司燃煤事项。
2.根据阳光热线问政平台(编号542042),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回复:
“2021年4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向双洲纸业作出《关于双洲纸业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1〕1474号)。经多次现场检查,……,燃气锅炉在建成后未投入生产使用。鉴此,未发现您反映的违反“三同时”制度的情形。”
“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合法性的问题  经核查,双洲纸业于2021年11月因内部管理原因停产,于2023年3月进行股东重组后复工复产。该情况与上述环评批复,即东环建〔2021〕1474号所涉及的直接关联。”
二、问题:
1.依法批复的环评批复(东环建〔2021〕1474号)在有效期内,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回复:建成后不投产不违反“三同时”制度。
难道《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该企业中,成了无效条款?究竟是什么利益关系,在官方回复中如此包庇企业?
2.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三年监管,企业排放的臭气至今仍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监管成效何在?是有什么利益关系吗?
问政部门: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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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查,被投诉单位为东莞市双洲纸业有限公司(简称“双洲纸业”),双洲纸业位于中堂镇吴家涌村,成立于1987年,已领取营业执照,已办理环保相关手续,主要从事瓦楞纸生产,设有5条造纸生产线及相关设备,已配套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及安装在线监控系统。
二、检查情况
2026年1月5日,现场检查时,双洲纸业正在生产,锅炉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和除臭设施均正在运转,废水、废气在线监控正在运转,未发现相关数据异常的情况,现场未发现偷排、直排、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鉴此,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中堂分局工作人员现场要求该单位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维管理,确保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三、关于信访人反映的环评问题
2021年4月15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向双洲纸业作出《关于双洲纸业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1〕1474号)。经多次现场检查,双洲纸业在根据上述煤改气项目批复建成1台180t/h燃气锅炉后,未对项目内其他内容进行建设,且上述燃气锅炉在建成后未投入生产使用。另外,双洲纸业于2025年7月29日完成上述环评批复的注销手续。
双洲纸业于2021年11月停产至2023年3月,复产后“煤改气”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根据目前最新修订实施的《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东府〔2024〕13号)文件要求,单台出力65蒸吨/小时以上的自备电厂锅炉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双洲纸业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于2024年9月底前已完成,目前正在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符合当前政策要求。经调取双洲纸业2024年10月1日至今在线监控数据显示,该单位在线监控数据符合锅炉大气超低排放标准。
四、双洲纸业整治工作情况
2023年5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中堂分局针对双洲纸业的异味问题,邀请了相关专家及市局相关科室到双洲纸业进行全面检查分析。为推进异味的整改工作,2023年8月,中堂镇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简称“华南所”)专家团队对双洲纸业提出15项整改建议。第一期投资约350万元,于2023年11月份完成其中12项整改措施;第二期投资约2600万元,于2024年5月底完成涉异味原辅料削减、余热利用设施提效、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等方面的整改。2024年4月26日,华南所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对双洲纸业“工艺过程异味排放评估及污染防治策略制定”项目进行专家评审,专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评审,并提出持续整改意见。为进一步缓解异味扰民问题,2025年继续投资约800万元加装白水多盘回用系统及升级改造锅炉除尘设施,锅炉改造于2025年5月底完成,白水多盘于2025年10月11日完成调试,目前“华南所”已对该单位进行监测,监测报告已出具,现作分析中。预计将有效减少回用水异味排放,实现节能、减排、降耗的多重目标。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中堂分局将继续落实后续跟踪,并通过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对该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和检测频次,强化企业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加快对异味源等进行整改。
一是持续强化企业监管。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监管与监测频次,督促企业从内部管理入手,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常态化开展突击检查、约谈整改,针对污染点位制定问题清单,确保污染问题整治落实到位。
二是不断夯实企业主体治污责任。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问题排查清楚,加大整治投入,提升污染治理设施的治污能力,强化治理效果,从源头上降低影响。加强企业内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促使企业守法经营、达标排污,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如有疑问,请联系中堂生态环境分局执法股,联系电话:88111366。感谢您对东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单位: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中堂分局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答非所问。仍在忽悠百姓,仍未正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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