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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私搭乱建的违建的投诉

江淮大地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5-12-30 12:11:5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0220
处理用时:7天17小时13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没有依法申办了申办建筑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许可手续以及否违反城乡整体规划的相关内容的。
我现在举报东莞市寮步镇新天地华庭丽景湾37座2单元102号房业主,搭建雨棚及作为客厅,未经批准擅自建设,不符合城市规划,或影响相邻住户采光、通风、通行等权益的建筑,私自搭建棚子,擅自改变建筑用途或性质:将临时建筑转为永久使用、违规改变建筑用途,(违建外观如图)且长期霸占棚子前的近40平方的公共绿化面积,不得其他业主参与管理,让周边的业主大为不满,要给涉事的业主给予宣传、劝诫;而且这栋的违建不是历史遗留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1989年12月26日通过的,属于其时间管理范围。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每到台风季时,我们周围的住户特别的担心,棚子的上盖板被风吹得颤动感特强,给周边的住户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风吹掀起再掉落下来,砸到住户人员,后果不堪设想,破旧的棚子外观也严重影响小区形象,和优美的小区绿化格格不入,也与文明社区背道而弛,为了小区的和谐共存环境,肯请相关部门确认是否属于违建?私搭乱建现象,要求及时拆除违法建筑,不是是否加固的问题,其他违建也会效仿搭建,这是给其他业主心里伤害,为了其他业主的财产安全与小区整体形象,请给予答复与处理,谢谢!
问政部门:寮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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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群众反映问题后,城管分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1月4日到现场进行勘验检查。经核查,现场确设有一遮雨棚。经初步了解,该雨棚为十多年前已建成,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建筑,现场暂未发现改建扩建情况。分局将继续跟进处理,请耐心等待。同时要求小区物业加强对建筑的监管,及时制止违建行为。下来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2分
点评:该雨棚为十多年前已建成,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建筑,但现在是不是属于违建?安全隐患后果如何处置?其他业主仿效如何?该违建棚业主是否有悔改及应对措施反映??请回复!谢谢!

我要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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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论

  • 江淮大地01-07
    该雨棚为十多年前已建成,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建筑,是不是属于违建?安全隐患后果如何处置?其他业主仿效如何?该违建棚业主是否有悔改及应对措施反映??请回复!谢谢!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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