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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道滘永顺春天物业费的收费许可

Directo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12-31 17:31:5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0491
处理用时:7天19小时57分
关于物业费的收费许可证,我们每年都要交大几千的物业费,经与永顺春天的物业收费员协商,一直不肯出示收费许可证,故,请东莞道滘永顺春天楼盘的物业老大出示一下这个物业收费许可证给我们普通住户查阅。
问政部门:道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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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了解,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无需单独办理收费许可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永顺春天物业公司(东莞市金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与建设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后,依据合同收取相应的费用。如有疑问,请联系经济发展局电话81332433,房管所电话8133269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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