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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追问谢岗新华路五巷8号非法占地

农民佬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1-06 11:02:49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61373
等待回复:4天18小时30分
针对东莞市谢岗镇泰园社区新华路五巷8号房屋的违法占地问题,本人此前已多次问政。相关部门在最新的回复(见图片)中表示“该房屋超出《国有土地证》面积部分约有20平方米,无法认定当事人非法占用宅基地。”
然而,在此前回复中,存在一个无法容忍的核心矛盾与公然谎言,必须再次追问:

一、	铁证如山的非法占地事实,为何被刻意扭曲?

1、2025年4月25日谢岗政府的问政,官方回复(见图)均明确确认:该房屋重建后占地面积为120平方米。
2、市自然资源局的复函(见图):该地块《国有土地证》权属面积为78.7平方米。
3、简单计算可知,非法占地面积至少为 120 - 78.7 = 41.3 平方米。 这是一个清晰、明确、无可抵赖的事实。

二、执法部门“只超20平方米”的谎言,意欲何为?

正是在此前的问政回复中,执法部门虚假声称“只超了20个平方”。这与政府自身确认的120平方米数据严重不符,差距高达21.3平方米。
1、请问这21.3平方米的“误差”从何而来? 是测量错误,还是人为篡改数据?
2、在事实如此清晰(120 vs 78.7)的情况下,编造“只超20平”的谎言,是典型的弄虚作假、伪造执法记录、企图瞒天过海、减轻违法情节的行为。这是对法律法规的蔑视,对公众智商的侮辱,更是严重的失职渎职。

三、 本次诉求:

1、必须立即纠正谎言,直面事实。 请政府部门,就“120平方米占地面积”与“只超20平方米”这一无法自洽的矛盾,向公众作出正式、详细的解释。

2、必须依法处理41.3平方米的非法占地。 “历史存量”不能成为免罚金牌,请明确:对这41.3平方米非法占用的土地,将依据《土地管理法》第78条等规定,给出何种具体的处理决定?是责令退还、限期拆除?

人民赋予的权力,绝不应成为欺骗人民的工具。用谎言来应付执法,比违法行为本身更可怕,它透支的是政府的公信力。
问政部门:谢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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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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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两句

3参与

3评论

  • 微信用TH6K901-07
    省级与中央,有多部政策可以执行的。但是谢岗的干部说上面的政策,在谢岗是没有用的,官字两把口。政策白纸黑字明明写着可以的,谢岗政府都敢睁开大眼说谎话,然后歪曲文件的理解,什么都不适用。恶意打压百姓。
    回复 用户dtphfv(来自:广州市):‌广东省最新规定:‌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处理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该政策自2026年1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你们了解一下最新政策,看能否给你们解决问题。。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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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dtphfv01-06
    ‌广东省最新规定:‌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处理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该政策自2026年1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你们了解一下最新政策,看能否给你们解决问题。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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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dtphfv01-06
    ‌广东省最新规定:‌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处理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该政策自2026年1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你们了解一下最新政策,看能否给你们解决问题。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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