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
拒绝寮步教管中心敷衍塞责,公正核查香市中学违规事件
总有地方说理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1-26 18:41:5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5344
六、关于“班费”(反驳“自愿收取、合规处理”的说辞) 校方回复:家委会自愿收取,专户管理、有票据,已退款。 反驳质问: 1.“自愿收取”需以全透明为前提——校方未提供全体家长同意收取的签字记录,也未说明收费前是否公示标准、用途,等额收费本质是“被自愿”,违反《广东省教育收费管理办法》中“禁止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的规定。 2.部分开支(如给教官送花)早于收费时间,家委会用后续收取的“公益基金”报销,事前未征得全体家长同意,涉嫌违规使用资金;给老师分享礼物的开支,更是疑似向涉事教师输送利益,校方仅以“已退款”掩盖违规本质。 3.校方作为监管方,对家委会违规收费行为视而不见,事后才督促退款,本身已构成监管失职,为何不承认? 七、关于“收受礼品”(反驳“无收受、无暗示”的说辞) 校方回复:家长主动赠送,余老师已付款,无暗示行为,仅批评教育。 反驳质问: 1.《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禁止教师收受家长财物,核心是“主动拒绝”而非“事后补款”。余老师先收受汤圆、中秋礼品,时隔2个月被举报后才事后补钱,是规避违规认定的*****手段,无法改变“已收受”的违规事实。 2.7名家委会成员单独相约去余老师家做客,并非普通私人交往,而是利用家委会身份接触教师,校方称“无暗示”却无法提供做客发起记录,不足以佐证。 3.短期内两次收受家长财物,仅以“批评教育”处理,未按《东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明显避重就轻,纵容教师违规行为。请提供批评教育的书面记录及整改要求。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班费”问题:1.该“成长公益基金”由班级家长发起,期间未收到家长反对意见。2.该款项并非学校设立的收费项目,不违反《广东省教育收费管理办法》中“禁止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的规定。3.该款项所有支出均为与班级集体活动相关费用,且票据完整可查,不存在向教师输送利益的情况。4.学校督促家长将结余款项全额退还,并非“掩盖违规本质”,而是履行对家长工作的指导与监管职责,在发现该公益基金后,第一时间介入督促整改并推动退款,不存在“视而不见”的情况。 二、关于“收受礼品”问题:1.校运会期间家长赠送的咸汤圆,系家长出于感谢志愿者及教师的自愿行为,不存在收受赠送礼品的行为。1月4日晚,余老师已支付价值一碗咸汤圆的钱(16.8元)。2.中秋期间7名家长携带的水果、月饼等物品前往余老师家里座谈,系家长们为自主相约发起,并非余老师暗示或邀请,余老师不存在任何的索要行为,并且家长携带的所有食品均在交谈过程中由余老师与在场家长共同分享,未被余老师个人占有,1月4日晚余老师支付当晚家长所带的水果、月饼、益力多总共价值229.2元。学校教育余老师不得接受家长任何形式的礼品礼物,也提醒家长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任何老师带礼品礼物。 三、关于“教管中心敷衍塞责”的问题:镇教育管理中心自接到您的投诉后,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相关调查了解工作。1.1月4日,教管中心领导召开会议,研讨您的诉求内容,研究调查工作措施。2.1月5日,教管中心相关人员前往香市中学,约谈学校副校长、德育主任、辅导员、团委书记、德育副主任、初一级长等。一是了解事情的经过,二是提醒学校参与协调人员要高度重视此事,三是给出初步指导意见。3.1月7日下午,教管中心工作人员再次前往香市中学,约谈学校副校长、德育主任和班主任。一是传达教管中心领导对此事的关注和工作指示;二是再次核实事情相关细节;三是提醒学校持续关心教育学生。4.1月8日上午,教管中心工作人员致电您,邀您到政府交流沟通了解情况,您表示要直接到市教育局反馈。5.1月下旬,教管中心再次要求学校积极与家长沟通,妥善处理家长的诉求。 教管中心和学校始终高度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受教育权,如果您的小孩需要帮助,可以联系学校,学校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助力孩子成长。寒假期间也请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确保孩子安全健康。希望开学后家长能尽快送孩子返校接受义务教育。 如有疑问,请联系寮步镇教育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8332114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3参与
3评论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