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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改变土地用途

热心群众1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1-28 19:02:0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5704
处理用时:14天2小时42分
谢坑龙江二路2号原创龙厂,工厂宿舍改成“都市公寓”,对外招租。违反土地用途、严重影响谢坑村民房屋出租
问政部门: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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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接到投诉后,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清溪分局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勘查。经勘查,该处厂房属于历史存量建筑,现场未发现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对于反映的工改住在使用过程中改变建筑物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属于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因此不在城管法定职责范围内。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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