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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飞线充电和出租房无治安监控摄像头

mgw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2-01 10:13:1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6264
处理用时:5天2小时36分
尊敬的东莞市望牛墩镇消防救援大队、公安派出所、网格管理中心:
 
我是望牛墩镇的一名志愿者,于2026年2月1日上午9:17巡查时,在朱平沙拾玖区东十三巷6号(富强公寓)发现多处严重安全隐患,现正式投诉。
现场可见三条黄和黑色电线从公寓2,3楼牵拉至地面,长度约10米,无防护措施,下方密集停放多辆电动自行车,部分车辆正在违规充电,且电动车堵塞了唯一的消防疏散通道,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触电事故。经核查,出租房内未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公共区域也未安装治安监控摄像头,既不符合消防安全基本要求,也无法保障租住人员人身财产安全。据周边居民反映,飞线充电行为已持续一年多,但负责该区域的朱平沙网格员多次巡查均未发现并处置,导致隐患长期存在。
上述行为违反多项法律法规:飞线充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七十二条;消防与治安设施缺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网格员未履行隐患排查职责,违反《东莞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现提出以下诉求:一是请消防部门立即查处飞线充电行为,责令拆除设施、清理车辆,并依法处罚当事人及出租人;二是责令出租人3日内配齐消防设施、安装治安监控,验收合格后方可出租;三是请网格管理中心问责失职网格员,加强巡查监管;四是建议在朱平沙片区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居民安全意识。
问政部门:望牛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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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经查,我分局安排朱平沙警务室社区警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现场发现房间内有一卷电线,该住户承认存在从出租屋窗户将电线通过飞线方式拉到楼下给电动车充电的问题。警员已对其开展了法律宣讲,要求其将电线收回,后续不要在使用飞线的方式充电,如因继续采取飞线方式充电导致火灾事故的,将依法处罚。该住户表示后续不会再用飞线充电。同时警员已联系房东提醒其在出租屋走廊放置灭火器,清理杂物,消除安全隐患。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望牛墩镇派出所,联系电话:0769-88852837。
2、经查,该出租屋已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针对现场发现的飞线充电问题,工作人员当即对房东及租客开展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教育,明确安全用电规范要求,并督促其现场完成整改,切实消除用电安全隐患,确保辖区用电安全。下一步,我村将持续加大辖区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巡查力度,对各类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隐患坚持发现即改、立行立改,同时常态化推进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宣传工作,切实织密辖区消防安全与用电安全防护网。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望牛墩镇朱平沙村委会,联系电话:88553115。
3、经查,您所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网格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上述出租屋存在安全隐患均已上报系统。不存在失职问题。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望牛墩镇网格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8850988。
4、经查,您所反映的情况富强公寓飞线充电。我大队工作人员到现场未发现该情况且公寓内有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我大队工作人员与公寓负责人管理沟通,要求加强公寓常态化巡查与管控,严格规范车辆停放及充电行为,保障公寓通行顺畅与环境有序。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望牛墩镇消防大队,联系电话:0769-8855211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3参与

2评论

  • 靓仔好正02-02
    网格员都要巡查做工单 有隐患都会报系统,等消防 安全办,处理, 你只屎眼看的出网格员失责啊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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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微信用EHmj602-01
    很详细!很尽职!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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