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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教育局没有依法查处无证办学

大美东莞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2-24 09:34:1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8149
处理用时:6天1小时51分
东莞市黄江镇教育管理中心,然后在2022年就查实清楚,位于黄江镇长龙社区流洞二路39号存在无证办学的"龙潜学校",但仅仅是责令整改,而没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4条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倍以下的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完全是包庇,敷衍忽悠,要求问责东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并立即予以一到五倍的罚款并退还所收费用。
问政部门: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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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中心多次联合长龙社区到现场排查,未看见有教学活动痕迹,于2018年3月已注销龙潜学校办学许可。如有疑问,请联系教育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336173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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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点评:胡说八道,你们什么时候撤销过龙泉学校的办学许可?把证据拿出来!为什么不在查明非法办学的时候就予以一到五倍的罚款,并责令退回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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