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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中的房产上增加另一半的名字,如何办理?

用户8A1U1Y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3-20 15:20:4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2883
处理用时:6天19小时44分
虎门的商品房,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供房中,现想增加另一半的名字到房本上,该如何办理?

上周电话咨询到公积金中心,坐席同志帮在线留言,今日收到公积金中心的答复(详见附图),答复了办理需提供的资料信息,但还是不明白我们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办的答复,因此再次补充问一下。

据网上信息查询得知,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增名的,不存在公积金贷款的风险问题,相反只会降低风险,虽然房本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但申请时是双方申请的,并且是当时商转公办理时,第三方要求以双方名义申请,有利于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只可惜当时办理时没有想着增名这事。

以上,还请公积金中心帮确认答复,感谢!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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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不动产增加名字问题不属于公积金业务,目前公积金中心只有《非借款人的抵押人变更》的业务,符合条件的,可携带以下资料预约至市民服务中公积金专区办理: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变更前后的产权共有人及前述人员配偶的均须提供)。涉及的关系人需全部到现场。2、婚姻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原借款人离婚的,提供离婚证、证明房屋产权及债务归属并加盖民政局印章的离婚协议或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6、《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借款人(抵押人)变更申请表》。7、同意变更借款人(抵押人)告知书(属于组合贷款且未结清时需提供,由商贷银行出具。详细办理流程可登录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便民服务--贷款类--非借款人的抵押人变更进行查阅。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1234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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