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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过渡期设置存在逻辑漏洞,导致事实上的不公平
啊芯同学
来自:惠州市 发布日期2026-03-28 10:50:1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4314
政策过渡期设置存在逻辑漏洞,导致事实上的不公平” 本人于2025年9月6日响应号召启动旧车报废流程(9月11日办理报废),此时适用的政策为“先购车后申领”。9月14日政策公告虽变更规则,9月15日已经进行必须要摇号,9月26才拿到新车发票,无法申请报废补贴,但仅以‘新车发票日期’作为新旧政策分界,未考虑‘汽车以旧换新’流程中‘报废先行、购车滞后’的客观现实。 这导致在9月14日之前已锁定旧车(完成报废)、但因购车流程周期而在9月15日后取得发票的消费者,既无法享受旧政策的直接申领权益,又被迫在新政策下承担摇号不中的风险。这种“一刀切”的划分方式,违背了政策平稳过渡的初衷,损害了基于对政府前期政策信任而做出投资决策的消费者利益。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于2026年4月1日与您联系,现回复如下:为优化2025年我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报程序,经研究,我市实行“先领取资格、再申请补贴”,并通过云闪付APP“粤焕新”平台公开发放资格券,相关活动公告已于9月14日在东莞市商务局官网等渠道发布。其中,11月、12月的资格券领取方式调整为“消费者报名、公证摇号、中签资格”,且摇号过程及摇号结果由市公证处进行监证。根据当前政策,如您尚未通过云闪付app“粤焕新”平台领取资格券,相关补贴申请不予受理。 2026年新发布的汽车报废更新活动仅针对2026年1月1日后取得的资料,不适用于2025年期间取得资料的消费者。截止目前,我市尚无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过渡政策或衔接政策等。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致电东莞市商务局市场规划与建设科,联系电话:0769-22997380、2299352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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