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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开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村新屋场村前路1号4楼排烟囱构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备案信息

微信用3VraZ 来自: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6-04-06 21:49:2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6104
处理用时:13小时20分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本人现依法向贵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如下:
 
一、申请事由:
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村新屋场村前路1号4楼建筑物外侧(详见附件实拍图)设有一固定永久性排烟囱构筑物,疑似未批先建的违法构筑物。
 
二、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
请贵局公开该排烟囱构筑物对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核发机关、核发日期等完整基础备案信息。
 
三、诉求:
请贵局明确答复:该排烟囱构筑物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已取得,请提供完整备案信息;若未取得,请明确认定该构筑物属于未批先建的违法构筑物。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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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工单编号28040708561871401】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 不受理事项:(二)依法应当通过或者已进入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法定途径的事项,告知诉求人相关法定渠道;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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